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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消防局統計,114年桃園市全年共發生火災1198件,其中起火原因以電氣因素27.29%最多,其次為遺留火種13.77%,顯示火災發生與日常生活習慣、用火用電行為密切相關,提醒提醒未使用的電器設備應關閉電源或拔除插頭,平時亦應留意有無異常情形。
消防局表示,《桃園市火災自治條例》113年修正通過並實施高風險場所納管制度,桃園市工廠與倉庫火災113年77件、114年56件,顯見從源頭管理預防災害有成。值得注意的是,超過一半之起火原因均與電氣因素51.79%有關,經進一步分析,常見起因可分為日常電器產品的電器類58.62%、如室內或室外配線等電路配線類27.58%、配電盤及電容器等電氣設施類及延長線或斷路器等配線組件各佔6.9%。
鑒於電氣火災為統計中高比率之發生原因,提醒市民家中及業者場所內使用之電器設備、配電盤及線路狀況應定期檢查;使用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核可並貼有「商品安全標章」之電器產品,並隨時注意有無產品召回訊息,避免以臨時用電方式取代固定設施(如使用延長線或轉接頭串接電源及長期供電情形);鋰離子電池產品如行動電源、手機等則務必留意使用習慣,避免撞擊、過充(放)與改裝等,並注意購買來源,選用通過經濟部標檢局商品安全標章之產品,以降低鋰離子電池產品火災風險。
另外新春年節將至,過年氛圍逐漸濃厚,根據114年春節期間發生之火災案件統計,起火原因占比前三分別為遺留火種(36.17%)、燃放爆竹(21.28%)及電氣因素(14.89%),突顯過年期間火災型態有明顯改變,反映出燒香祭祖、燃放煙火為過年期間最容易引發火災事故之主要風險。桃園市政府特別呼籲民眾,燒香拜拜、燃燒金紙後務必確認熄滅並確實降溫後再行丟棄或收拾,避免遺留之高溫成為釀災之火源;盡可能減少燃放爆竹與注意安全距離,亦可以爆竹煙火電子音效等方式取代,讓過年安心又環保,與家人共度歡樂的年節時光。
桃園市政府消防局長龔永信表示,藉由114年度火災數據統計及分析可以發現,火災與民眾及業者生活日常及用火用電習慣密切相關,平時看似簡單的環節,只要能多一份警覺,就能大幅降低火災發生的機率,安全需要你我共同重視與維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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